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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涉药类举报线索办理工作

信息来源:稽查局  | 发布时间:2023-08-21

为切实加强涉药类投诉举报工作,进一步推动涉药举报线索调查落实到位,针对当前投诉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宁夏药监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两品一械”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涉药类举报线索办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推动涉药类举报线索的办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督办。宁夏药监局将12315平台转办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列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和“平安宁夏”考核的药品安全考评项目,依托12315平台药品投诉举报专线账号,强化涉药线索的管理和指导,定期汇总通报各地涉药举报线索办理情况,并对12315投诉举报平台转办的“两品一械”部分举报线索进行重点督办、跟踪问效。要求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确保“两品一械”举报线索及时有效核查处置。二是严格办理规程,及时反馈信息。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12315平台涉药举报线索的接转和受理工作,按照分级办理、精准流转的工作要求,指定专人统筹负责涉药举报线索的受理登记、转办分办、立案调查、结果反馈、信息录入等工作,明确了统一举报初查反馈内容和举报办结反馈内容格式及不符合办结标准的十种情形,要求各级将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时、准确、全面的录入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认真、完整填写投诉举报办理结果,对每一条举报线索办理全过程严格把关,防止和克服办理、回复不及时问题,切实推动各环节有效落实责任。三是强化核查处置,严厉打击违法。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于举报反映的药品违法线索和风险隐患要及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线索依法追查到底,严厉打击药品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建立健全“诉转案”机制,对在处理涉药违法举报线索过程中发现的案源应当启动“诉转案”机制,立即对案源进行登记、核查,对举报案件和“诉转案”查处的大案要案应当及时主动报送自治区药监局,严防违法线索流失,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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