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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监局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案件查办督查指导工作现场会

信息来源:稽查局  | 发布时间:2022-05-18

5月11日,自治区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案件查办督查指导组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案件查办督查指导工作现场会”,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银川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兴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督查指导组听取了银川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案件查办工作情况汇报,结合案件查办要求,重点解读了区药监局近期发布的案源线索排查重要风险点,并组织对区局交办的3起疑难复杂案件的定性、取证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会商指导,明确案件查办方向。

督查指导组强调指出,目前,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效能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升稽查执法震慑力。一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加大对“两品一械”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包括行政处罚法、刑法及“两法衔接”特别是最新两高司法解释的学习,着力提升药监部门稽查执法人员办案的能力水平。二要加强执法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严格落实最新出台的《宁夏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协作实施办法》,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和联动执法,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等渠道,切实做好双向行刑衔接,有效解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强大执法合力。三要全面排查风险,深挖案源线索。加强检查与稽查的衔接,针对药品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靶向稽查,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要强化沟通配合,消除难点堵点,强力推进;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实的案件线索,建立案源线索台账,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四要压实查办责任,严格执法办案。严格落实案件查办事权划分规定,严格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违法案件,要顶格处罚。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以调解代替处罚等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五要注重信息报送,形成一盘棋意识。区局将严格落实案件查办考核要求,强化对各市县案件查办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加强对基层重点联系单位的业务指导,定期听取、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帮助研判处置困难和问题,提升执法效能;对一些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案件,必要时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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