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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讨论会在银川召开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31

2019年5月29日至30日,国家药监局在银川召开《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讨论会,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政策法规司、中检院、药典委、药审中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中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宁夏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生礼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上,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任永忠介绍了会议目的并提出工作要求,宁夏药品检验研究院简要介绍了我区中药资源普查基本情况,与会专家围绕修订《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就野生药材的定义、保护制度、管理主体、权利与义务、管制、违法惩治等内容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建议。

据了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于1987年颁布实施,在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适应人民医疗保健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当前我国中药产业的迅速崛起,为维护生态平衡,实现我国野生药材的可持续利用,修订完善《条例》已成为业内普遍期待。此次讨论会的召开,将对《条例》的修订产生积极的推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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