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料审核和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现场核查,宁夏致广科医药有限公司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地址由“宁夏贺兰县银河东路175号”变更为“宁夏贺兰县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陕西大厦)B座2303室”,仓库地址由“宁夏贺兰县银河东路175号”变更为“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富昌路18号(委托储存)”,经营范围由“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除体外诊断试剂外)(不含冷藏冷冻药品)***”变更为“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宁夏康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地址由“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丽景街商贸城24号商铺126号(复式)”变更为“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49号办公楼101(复式)室”,仓库地址由“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丽景街商贸城24号商铺126号(复式)”变更为“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D区49号办公楼101(复式)室一楼”。变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