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注销宁夏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易轩堂医药有限公司依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上述2家公司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具体信息列表.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