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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夏凤竹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信息来源: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9-11

    近日,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符合性检查、安全生产排查时,发现宁夏凤竹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存在药品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即日起对以下4家公司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违法事实

暂停销售期限

宁夏凤竹医药有限公司

宁AA9510096

银川兴庆区丽景北街商贸城13号商铺124号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自即日起至完成整改并经复查符合规定为止

宁夏仙鹤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宁CB9530019

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世纪嘉园四号商业楼3号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自即日起至完成整改并经复查符合规定为止

宁夏朝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银审服药证字[2018]151号

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立业春城二区1-1号房二楼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自即日起至完成整改并经复查符合规定为止

固原市济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宁BA9541192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汽车站广场营业房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自即日起至完成整改并经复查符合规定为止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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