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
防疫工作剪影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拟聘用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举报电话:(0951)5672309、6028925、6024459。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附件: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