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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区疫苗仓储配送企业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3-0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中办发〔2018〕70号)发布后,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结合工作职责坚决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监督检查制度》,将第二类疫苗委托仓储配送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纳入《2019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同时部署对全区疫苗仓储配送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配送、储存质量监管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完善我区疫苗管理体制实施意见,3月4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生礼同志赴我区最大的疫苗仓储配送企业宁夏保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查看了该企业冷库、冷藏车、冷藏箱等冷链运输设施,发电机、自动温控系统等冷链仓储保障设施,计算机系统、疫苗收发档案等疫苗管理情况,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疫苗仓储配送质量管理情况。

王生礼同志在调研结束时指出,疫苗质量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关乎政府公信力,仓储配送环节必须做到零差错,确保万无一失。仓储配送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把诸如发电机管理、出入库房人员管理等每一个质量管理细节想到做好,杜绝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疫苗的有效期管理,既要防止将过期疫苗配送到使用环节,还要履行好过期疫苗的回收责任。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证疫苗仓储配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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