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入市场,引发质量安全风险, 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3月14日,自治区药监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对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集中销毁。
本次集中销毁的不合格产品,来自近几年来自治区药监局在日常监管、稽查执法中查处的各类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执法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销毁的不合格产品逐一清点、核对、登记,采取拆解、粉碎、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销毁,共销毁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1.66吨。此次集中销毁活动,展示了自治区药监局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形成震慑力度。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