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2025年全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2025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立对全区药品监管工作的批示,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勇作工作报告,总结2024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分析当前药品安全形势,安排部署2025年药械妆监管任务,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党组书记、厅长马如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党组书记、厅长马如林对2024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区药监系统在2025年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要突出导向引领,以更强担当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要突出服务发展,以更实举措推动“六个攻坚战”任务落实;要突出夯实责任,以更大力度防范化解药品领域风险隐患。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精气神,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贡献药监力量。
会议指出,2024年,全区药监系统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药监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发展和民生,奋力抓好“三突出四深化”,坚持站稳立场强政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引领作用凸显;坚持紧盯重点抓落实,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打整治成效明显;坚持聚焦短板谋创新,持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服务发展保障有力;坚持深化改革求突破,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创建成果,监管合力不断增强;全区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力之年,做好今年的药品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理念,坚定担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使命任务,坚持把药品监管改革贯穿始终,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效率和公平,统筹监管和服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贡献药监力量。
会议要求,必须向改革要动力,以创新求突破,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药监事业高质量发展。回顾过去,改革创新是推动药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立足当下,改革创新是破解药监事业高质量发展难题的“制胜法宝”;展望未来,改革创新是谱写药监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必由之路”。要更加注重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要更加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更加注重末梢发力、服务企业;要更加注重齐抓共管、多元共治,要更加注重完善体系、提升能力。
会议明确,2025年,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聚焦党建引领、锤炼作风,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新成效。加强政治建设,推行“第一议题”导学解读制度;建强基层组织,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切实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药监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不断涵养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二要聚焦安全为本、狠抓落实,全力推动监管质效实现新跃升。抓实风险防控,定期开展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加强涉药舆情监测,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抓好全程监管,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网络销售药械妆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抓严案件查办,坚持“小省区大作为”的稽查执法理念,着力构建大稽查执法格局。三要聚焦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全力推动医药产业发展实现新提质。加大改革任务推进力度,高质量起草《宁夏全面深化药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药械研发创新,大力支持创新药、仿制药研发创新;提高审评审批质效,纵深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四要聚焦基础建设、筑牢根基,全力推动监管能力水平实现新提升。抓建设强监管,充分发挥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和宁夏药品质量控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作用,进一步完善审评查验质量管理体系,稳步推进我区审评查验能力建设;抓提升强监管,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抓智慧强监管,深化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强化从研发到使用各环节智慧监管水平。五要聚焦共建共治、凝心聚力,全力推动法治药监建设实现新突破。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现代物流实施细则》,制定《宁夏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等,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整合常规检查与许可检查、专项检查等任务;持续汇聚监管合力,深化“三跨协同”综合监管,深化“八五”普法宣传,持续擦亮“宁夏药安早知道”宣传品牌,广泛传播药监声音,展现药监良好形象。
会上,银川市、吴忠市、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分别作交流发言。
自治区药监局班子成员、自治区市场监管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药品稽查专员、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