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宁夏科技厅组织5位评审专家对自治区药检院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宁夏药物创制与仿制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进行了验收。专家分别从项目执行情况、财务专项审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核,一致认为通过项目实施,加速了仪器设备和技术支持方面专项升级,与药品生产企业深化了技术合作,圆满完成了任务书指标,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宁夏药物创制与仿制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宁科资配字(2023)41号)是2023年10月自治区科技厅针对我区药企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存在大型研究设备不足的困难,在宁夏药检院设立的项目,经过一年的建设,我院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共购置纳米激光粒度仪等3台设备,已投入使用并纳入了自治区科技厅仪器共享平台上。本项目的实施为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提供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支持,采用设备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帮助和促进企业解决仿制药研究的技术难题, 助推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评价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