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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信息来源: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 发布时间:2023-06-06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照招聘工作程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拟进入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

地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银川市十五中南门斜对面)。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

(二)有效户口薄(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三)笔试准考证。本人笔试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四)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五)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站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扫描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扫描二维码)。

(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开具的本人银行征信记录证明(详细版)。

(七)彩色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八)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院校录取材料、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护照及签证等证明材料。

(九)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写清:是否有最低服务期限、本人是否满足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所在单位出具红头带鲜章证明,主管部门签署“情况属实”、签署姓名并盖章确认。

(十)《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现场发放填写)。

(十一)拓展复审内容(现场发放填写)。

(十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信息、伪造有关证件等,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二)资格复审须应聘者本人携带所需材料按时到场进行审核,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后果自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及时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放弃声明。

(三)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等不正常情况的,需提前打电话告知。

(四)考生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联系咨询电话:0951-6024459、4110316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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