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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四部门联合调研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3-01

2月23日-24日,自治区药监局会同自治区卫健委、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对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宁夏通昶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中英阿诺康(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宁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了生产经营环节实施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和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重点查看了经营企业在UDI系统应用中的扫码出入库操作流程、生产企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赋码应用等情况,各企业就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介绍。

2月24日,调研组在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中卫市市医院、市中医院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全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自2022年7月在中卫市全域启动实施以来,中卫市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不够畅通,医保码、UDI码、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码融合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整体进度。

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汇报,调研组较为全面了解掌握了当前试点工作整体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中卫市试点工作协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主动市委、市政府及时汇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抓出成效。二是要加强分析研究。各成员单位要针对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措施,有效破除堵点、难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要加强沟通交流。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要对标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要求,加强沟通交流,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倒排工期,尽快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四是要加强督查指导。自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口加强对中卫市各成员单位指导,主动帮助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全区层面推动及时解决,加快试点工作推进的速度和效率,确保中卫市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试点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全面推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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