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已备案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院内制剂质量管理,今年4月-9月份,自治区药监局开展了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以是否存在未备案即配制使用、是否按照备案的处方和工艺配制、各项记录是否完整真实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正常配制的5家医疗机构的41个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的配制、检验情况进行了抽查核查;针对医院制剂标准较低情况,协调自治区药检院探索开展医院制剂检验方法研究和标准复核;鼓励医疗机构对有一定临床使用数据、安全性考察充分的品种加快申办制剂注册或备案,进一步提升我区院内制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