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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调研

信息来源: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19-09-04

为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近期,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对区内3家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开展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调研。

调研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企业在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以及《药品个例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要求,在3家药品生产企业共查找出存在的问题8条,现场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并要求企业签字确认,以保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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