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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这种行为和贩毒没差别

信息来源: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1-11-12

  药品是特殊商品

对病人属于“刚需”

因此也催生了不少

靠倒卖药品为生的“黄牛”

但有些药物

“倒卖”却涉嫌犯罪......

“你们会不会搞错了?就是帮患者“代购”,怎么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近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公安分局禁毒大队,一对医药“黄牛”在得知自己的行为涉及贩毒后,震惊之余亦后悔不已。那么,倒卖药品怎么就和贩毒挂上了勾?原来,这对“黄牛”买卖的不是一般的药物,而是受到国家严格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精神类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受到国家严格管控。

案件来源

8月初,有市民向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其患有抑郁症的妻子,最近几个月突然加大了此前严格控制的精神类药物剂量,一天要吃掉原本几天的量,导致现在药品成瘾。接到线索后,禁毒大队向市民王女士详细了解了此前买药经过。王女士称,自2018年以来,一直遵医嘱服用一种名为“思诺思酒石酸䂳吡坦片”的精神类处方药,用于治疗睡眠障碍。今年3月份,王女士在医院附近遇到了一名“黄牛”后,多次高价从郭某处购买思诺思酒石酸䂳吡坦片8月,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夫妇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承认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上海多处医院使用自己以及他人身份信息挂号并购买精神类药品思诺思酒石酸䂳吡坦片,非法销售给王女士至少50盒,从中非法获利。

为什么贩卖精神药品会涉嫌毒品类犯罪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的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这条法律,因此,郭某、张某倒卖“思诺思酒石酸䂳吡坦片”已经属于贩毒范围。警方告诫

治病“药”成了害人“毒”,错不在药,而在人。看病谨遵医嘱,滥用“处方药”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广大市民平时也应更多的了解国家的毒品管控政策,一旦接触到可能是毒品的物质时,以避免误入歧途,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1、治疗疾病、使用药品一定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凭医师处方购买,并严格遵照医嘱或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切不可擅自加大剂量,更不能从非法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

2、广大市民应提高警惕,发现非法销售和使用国家管控药物,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反映,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销售管控药品行为。

(来源: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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