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机管发〔2020〕31号)要求,经党组主要领导同意,决定成立我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郭涛副局长
副组长:马泰综合处处长
马海涛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李永清 政策法规处处长
罗 磊 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黑生虎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
冯 琳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处长
刘 斌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松安 稽查局局长
张 莉 中房物业公司项目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马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戎晓钰同志担任能耗统计员和节能联络员。
节能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及要求,研究部署本局节能工作。
二、指导、督促、协调本局节能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药监局节能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定和各项节能工作部署。
二、制定本局节能工作规划。
三、负责落实本局节能目标和责任。
四、负责本局节能宣传教育培训。
五、负责对本局节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六、负责本局能耗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七、总结推广节能典型经验和节能新技术。
八、办理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其他事项。
节能领导小组各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处室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
二、负责落实本局有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定和各项节能工作部署。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