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宁东市场监管局,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监药管〔2021〕31号),自治区药监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药监局2019年2月15日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监督检查制度(试行)》(宁药监发〔2019〕10号)同时废止。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