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由自治区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印发(见附件),请按职责抓好落实。
附件:四部门发红头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文正式件.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