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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药监综发〔2021〕16号)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7-21

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医疗器械安全与公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更好地满足公众健康需求,按照国家局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部署,结合我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现将宁夏开展“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9日至23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以此次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培训、宣传,推动相关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开展医疗器械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进社区宣传、新媒体宣传、为消费者解答医疗器械常识、互动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医疗器械科普宣传,播放系列科普宣传视频,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械和合理用械的意识。

(三)加强医疗器械创新技术的宣传。结合我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鼓励医疗器械新技术应用,促进科学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医疗器械宣周活动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的主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宣传周顺利进行。

(二)突出活动重点。各市县局要围绕宣传重点,使用统一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标识,按照自治区药监局宣传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创新、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活动。

(三)提升活动影响。各市县局要加强与当地工信、卫健、医保、经营使用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汇聚多方合力,采取多种方式,增强活动影响和效果。要重视2021年医疗器械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加强宣传周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舆情,稳妥发布相关信息。

  (四)总结工作情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要简明扼要,以市为单位于8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宣传工作中的亮点做法及时形成信息报自治区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自治区局通过一定渠道进行宣传和上报。

   

附件:自治区药监局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联系人:王占军         邮箱:340037590@qq.com

电话:0951-5665611      13995092169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药监局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一、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宁夏)启动仪式

7月21日上午,自治区药监局会同银川市局在社区举行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相关企业、新闻媒体参加,广泛宣传安全使用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在企业和社会中营造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浓厚气氛。(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银川市局、自治区药检院、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自治区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

二、医疗器械科普知识宣传

各市县局利用庆祝建党100周年社区活动、集市、日常监督检查等契机开展宣传。在7月21日全区各市县局同步启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和“安全用械进社区”活动。在社区进行安全用械健康教育宣传,开展专家咨询、科普展示、互动小游戏、有奖答题等活动,邀请专家向公众讲解常见家用医疗器械(如血压计、血糖仪、口罩等)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开展公众健康服务等事项,同时向公众发放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宣传资料,讲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问题。(各市县局)

7月19---30日,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制作医疗器械知识科普宣传短片,并通过微信、药安早知道等媒介平台进行宣传,通过在宣传媒体植入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广告语进行宣传,通过电梯轿厢、公交车载视频等进行宣传。(自治区药监局综合处、医疗器械监管处)

三、开展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贯

7月19---30日,各市县局结合监管工作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落实年初工作部署,在经营、使用环节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管条例》及相关法规培训、宣传活动,提升企业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各市县局)

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联合银川市局对市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四、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座谈会

    7月22日下午,组织召开监管部门、网络销售平台、开展网络销售企业相关人员座谈会,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工作进行介绍、交流和研讨,对网络销售违规行为进行梳理并会议通报,提升网络销售规范化管理水平。(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银川市局)

五、开展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竞答

    7月19---30日,委托第三方利用新媒体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网络知识答题,通过答题竞赛方式,对《医疗器械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医疗器械安全科普知识、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等内容进行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安全使用医疗器械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知晓度。(自治区药监局综合处、医疗器械监管处)

六、组织监管人员、企业人员参加国家局举办的网络培训、网络宣传事项(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1.组织参加国家局举办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益培训。组织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采取线上观看直播的方式,就《条例》修订情况、注册管理制度设计、上市后监管制度设计等方面开展培训。

2.组织参加国家局组织的线上解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活动。

3.组织参加国家局核查中心线上开展的家庭常用医疗器械科普知识讲座,面向公众科普制氧机和血氧仪,指导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相关产品。

4.组织参加国家局开展的线上网购医疗器械宣传教育,指导消费者学习如何查看卖家资质、购买合格产品,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医疗器械等知识。

5.组织企业参加并线上观看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举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验交流会,促进企业之间交流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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