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妙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我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严重缺陷,2020年12月29日你公司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管控措施,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出了复产申请。2021年3月3日,我局组织对你公司进行了整改跟踪复查。经复查,你公司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工作,同意你公司恢复生产。
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组织生产,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管控风险,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