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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0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4-07-15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潘玮璐、马刚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提案提出:针对生物发酵与制药、中医药等产业链发展重点需求,围绕建设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鼓励道地药材种植等方面制定有突破性的、精准支持措施,推动本土企业做大做强。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科创能力建设投入,努力提升服务企业发展能力。一是加强科创基础能力建设。枸杞国检中心(宁夏)挂牌成立,积极推进与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STC)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完成第一批30个参数互认。先后与宁夏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苏银产业园合作建设宁夏药检院医疗器械检验室,获批组建自治区药品质量控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二是积极推进科创项目申报。依托宁夏药物创制与仿制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在标准制修、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方面主持和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22项,完成中检院重大新药创制子课题1项、自治区科技厅课题2项、宁夏医科大学校外课题4项,完成帕洛诺司琼注射液等23个品种的注册检验及标准复核工作,助力11个品种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我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11项,完成“冻干枸杞炮制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等课题研究13项,在研课题10项。三是助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在中药生产许可方面,实施提前介入、研审结合,在项目选址、工艺设计、生产线规划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出台《关于加强宁夏枸杞等道地药材科学研究的意见》,推动道地药材宁夏枸杞等4个团体标准入选中华中医药学会《道地药材标准汇编》和《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汇编》。积极推进省级中药标准体系建设,累计发布六批329个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积极推进《宁夏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宁夏中药材标准》修订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支持创新药品前置注册抽样并缩短注册检验时间,支持数智化技术在药物研发、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等领域的运用,以高质量监管和服务助力我区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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