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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4-07-15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现就陈中伟、吴庆秋、张雷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大宗及重点品种带量联动采购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局持续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中药饮片生产突出问题,坚持以产业发展、标准提升、严格监管为抓手,细化监管措施和服务方式。一是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在中药饮片生产许可方面,实施提前介入、研审结合,在项目选址、工艺设计、生产线规划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2022年以来,新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7家,积极指导企业完成现场审评问题整改,同步开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助力企业尽早实现投产达效。设立自治区药监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质量控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获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推动枸杞国检中心顺利通过现场验收,与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有限公司STC就枸杞等产品检测结果互认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并共建实验室,有效服务我区特色中药产业发展二是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出台《关于加强宁夏枸杞等道地药材科学研究的意见》,推动道地药材宁夏枸杞等4个团体标准入选中华中医药学会《道地药材标准汇编》和《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汇编》。积极推进省级中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增补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定工作程序》《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意见(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成立宁夏药监局药品标准管理领导小组,累计发布六批329个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积极推进《宁夏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宁夏中药材标准》修订工作。三是强化药品生产监管。连续5年组织开展中药专项检查、中药饮片国家和省级药品抽检、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中药材质量监测,防范化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生产行为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原则》,推动全区22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注册账号并申码,15家企业在部分品种上喷码追溯,切实推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下一步, 我局将进一步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好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宁夏中药饮片生产、检验人员素质,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助力我区中药饮片企业积极参与各级带量联动采购,拓展企业生存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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