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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41号提案提出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4-06-12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中涉及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为加强零售药店日常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根据我部门工作职责,现就雷军委员提出的第241号提案《关于尽快将我区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强化“阳光药店”智慧监管。我区目前共有零售药店4806家,已全部纳入我局智慧监管平台中的“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管理,有4609家零售药店被评为“阳光药店”,通过运用“阳光药店”信息化手段,对药店进销存数据、温湿度监测数据以及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实行智慧监管,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开放“阳光药店”公众端,向消费者提供药品信息查询、药品安全知识服务、满意度评价、投诉举报等功能。

二、加强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安排自治区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对100家零售药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零售药店日常监督检查及五市相互交叉执法检查,严格检查零售药店的经营资质、药品进货渠道、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等内容,三年内完成辖区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督促药店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保持药品安全领域打击违法行为严打重处态势,围绕制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重点环节开展案源线索排查,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案件查办,以药品监督抽检为抓手,安排1556批次药品抽检任务,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在药品日常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严防假药劣药、不明来源药品流入市场,保障我区药品质量安全。2024年1至5月,全区药品监管部门共计查办药品行政违法案件268件,收缴罚没款共计108.69万元,有力震慑了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规范药品互联网销售行为。深入开展药品互联网销售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加强网络销售药品质量管理等为重点,对药品网络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同时依托国家药品网络销售检测平台对全区药品网络销售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已处置43条预警线索,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线上线下齐抓共管,着力净化我区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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