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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 发布时间:2023-02-08

2022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推动自治区“一规划两方案”在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落地落实。紧盯法治政府建设,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精准实施药品监管“六项工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功创建第二批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学习贯彻上做到“三个纳入”。一是纳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突出“关键少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4次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学习、交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领导讲法、专题辅导、以案说法等形式先后进行党组会会前学法7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二是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党课等时机,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学习书籍400余册。开设“党员公开课”“法治大讲堂”,构建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三是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行政处罚法、“两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培训内容,邀请宣讲团成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1次,先后举办法律法规相关培训14期,培训执法人员1070人次,组织9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二)加强党的领导,有效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抓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在推动落实上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组主抓。全面落实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 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先后4次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按10%比例纳入效能目标考核,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组织1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现场述职述法,将法律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二是坚持专班推进。成立“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召开示范创建推进会,开展内部验收,找准问题短板,制定《2022年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重点任务清单》,确保100项示范创建指标任务落地见效。修订权责清单、高质量报送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等工作受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通报表扬,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纳入2022年自治区“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取得实效。三是坚持协同落实。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协同发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率均达到100%。认真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19项工作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认真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年内无行政诉讼案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未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三)健全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能力,不断提升监管质效,在制度体系建设上做到“三个完善”。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制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药监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协作实施办法》,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权责明晰、依法行政、运转高效的监管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决策程序。制定《自治区药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广泛征求2022年度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全面履行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职能,先后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2次,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涉企合同协议124份,法制审核率均达到100%,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提升。三是完善执法体系。推动自治区政府成立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行刑纪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检查与稽查办案协同配合,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办“两品一械”违法案件739起,收缴罚没款803.91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2起,集中销毁6吨假劣药械。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药品依法治理能力。精准实施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专业监管、阳光监管“六项工程”,在提升药品依法治理能力上做到“三个优化”。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清单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及时修订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在线办、马上办、主动办服务措施,将执业药师注册等42个常办事项上线“我的宁夏”政务APP场景,开展到期换证提醒和事后电话回访。截止11月底,累计办结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762件,全程网办率达95.3%,减免企业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34.15万元,政务大厅窗口连续15个季度获得“红旗窗口”。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劝导式执法、责任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适用有关条款对2家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构建药品监管信用体系,全区“两品一械”企业药品安全电子信用档案建档率超过60%。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实现监管部门线上监控、零售企业信息上传、消费者查询评价等功能,截至11月底,我区纳入“阳光药店”系统管理的零售药店达4331家。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举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公诺活动,让企业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从源头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三是优化共治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先后投入50万元,在银川宝湖公园建设宁夏药品安全法治教育基地,支持石嘴山市、海原县、隆德县建设药品安全法治教育基地。打造“药安早知道”普法科普宣传品牌,结合学雷锋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药品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7场次、“进企业”活动12场次、“进校园”活动6场次,先后拍摄制作法治政府建设纪实片、廉政执法微电影、普法科普短视频26部并在融媒体平台播放,平台累计推送超过2000万人次。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服务进园区、监管有温度”等活动,全面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总体上看,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思想破解监管难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受疫情影响,落实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还不到位。三是推进药品法治宣传基地建设丰富普法形式等方面仍有不足。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深化示范创建成果,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新成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2023年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清单制度,督促制定2023年个人学法清单,开设“法治大讲堂”,组织不少于2期的专题讲座,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法自觉性。

二是推动制度机制落实有新突破。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推动落实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建立“一企一档”行政执法记录管理模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内部执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上新台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依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决策,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新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推进“四级四同”“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事项落地,持续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继续推行药品再注册和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减免收费政策,指导督促市县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主动下沉指导帮扶筹建企业。

五是推进药品普法依法治理有新风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准备工作,探索“普法+监管”“线上+线下”普法模式,让普法融于监管,持续开展普法“六进”活动,用好线上普法优势,丰富线下普法形式,指导隆德县建设宁夏青少年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努力提高监管人员能力水平,督促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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