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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注销)穆正东等2人执业药师注册证的通告(2026年 第85号)

信息来源: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6-06-04

经查,执业药师穆正东等2人(名单详见附件)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存在执业药师“挂靠”行为,根据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撤销穆正东等2人《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将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系统,三年内不予注册。

特此通告

附件:撤销(注销)2人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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