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至11月,自治区药监局依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监药管〔2021〕31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组织对39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进行了常规检查,现将有关信息予以通告。
附件:39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常规检查信息列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