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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4-02-29

    自治区药监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春节期间,全区无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无相关舆情发生。
    一是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春节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及工作要求。要求各地结合节日期间市场特点,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压紧压实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态势稳定向好。
    二是聚焦重点,排查隐患。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组织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检查工作。针对春节期间药品市场特点,聚焦疫苗、集采中选、呼吸道传染病救治药品等重点品种,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春节期间药品市场秩序。
    三是广泛宣传,提升意识。节日期间组织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不在乡村集市购买药品、不轻信“祖传秘方”“包治百病”等虚假宣传、不把消杀产品及保健品当作药品使用、饮酒期间不乱用抗生素等,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安全用药意识,养成合理用药习惯,远离安全风险。
    四是加强值守,保障应急。严格落实节日值班、信息通报等各项制度,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保证节日期间通讯联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同时,密切关注春节期间药品不良反应和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春节期间 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965家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单位60家次,整改问题200余条,立案15起,罚款10余万元,有力查找了风险隐患,保障了群众安全用药权益,全区无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无相关舆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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