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

  • 发布机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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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依法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承担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拟订中药材地方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参与制定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承担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药物滥用监测的管理工作。

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黑生虎

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电话:0951-6024520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

办公时间:夏季08:30—12:00,14:30—18:00;

          冬季0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