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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区从事疫苗委托配送业务的 企业相关信息的通告(2020 94号)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9-30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要求,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疫苗委托配送储存申报资料》有关信息附后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927 


序号

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

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委托品种

委托业务

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

有效期

1

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学园区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花都区花东镇富力金港新城广州富力国际空港综合物流园J18栋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运输+

储存

宁夏

2020年9月27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0.5ml、0.25ml



2020年9月27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2020年9月27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2020年9月27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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