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备案)和产品注册工作的通知》(宁药监发〔2020〕10号)规定,经资料审核,宁夏春晓医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予以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待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补充现场检查。
特此通告。
附件:新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列表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发证机关 |
宁AA9510043 | 宁夏春晓医药有限公司 | 银川市经开区金凤工业园康地路146号 | 银川市经开区金凤工业园康地路146号 | 批发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 2020年03月16日 | 2025年03月15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