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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清肺排毒合剂和益气防瘟合剂备案的通告(2020年 11号)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和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响应政策的有关要求,经资料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配制的清肺排毒合剂、益气防瘟合剂合剂2种中药制剂基本符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19号)的有关规定,上述2种中药制剂已在我局备案,现将有关信息(附后)予以通告。本备案仅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适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传统中药制剂备案

有关信息列表

医疗机构名称

传统中药制剂名称

配制单位名称

配制地址

备案时间

备案号

配制工艺路线

剂型

不良反应监测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清肺排毒合剂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制剂室

2020年2月24日

药制备字Z20200004000

   处方:蜜麻黄、炙甘草、炒苦杏仁、生石膏、桂枝、盐泽泻、猪苓、麸炒白术、茯苓、北柴胡、黄芩、姜半夏、生姜、蜜紫菀、蜜款冬花、射干、细辛、山药、麸炒枳实、陈皮、广藿香。按处方二十一味药加冷水浸泡2小时,煎煮两次,每次7倍量水,每次1小时。煎煮液滤过,滤液浓缩至适量;离心,加纯化水定容,搅匀,灌封,灭菌,即得。

合剂

配制单位加强对该制剂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信息收集。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益气防瘟合剂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制剂室

2020年2月24日

药制备字Z20200005000

   生黄芪、炒白术、防风、紫苏叶、炒杏仁、桔梗、金银花、芦根、生薏苡仁、炙甘草等处方所需十味中药饮片加冷水浸泡2小时,煎煮两次,每次7倍量水(含浸泡),每次1小时。煎煮液滤过,滤液浓缩至适量;离心,加纯化水定容,搅匀,灌封,灭菌,即得。

合剂

配制单位加强对该制剂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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