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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1-12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有力推动药品安全监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要工作

(一)突出政治引领,着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学习上做到“三个纳入”。一是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研究制定局党组《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突出“关键少数”,局党组先后两次集中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历史成就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全局上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利用主题党日、党课教育等时机,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突出重点学、联系实际学,推动法治理论学习取得明显效果。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局里先后购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书籍400余册。三是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12月13日,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达90余人次。注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法治教育、举办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先后举办各类法律法规有关培训18期,培训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

(二)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把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作为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一是坚持党组统领。局党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和效能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内容,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坚持“一把手”主抓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亲自审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坚持专班推进。研究制定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实施方案》,成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和引导行政行为。一是健全药品监管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自治区药监局权力责任清单》《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裁量基准(试行)》,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两品一械”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编制《宁夏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纳入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首次向社会公示,依程序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规范化。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深入全区5个地市、19个县区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制定了《行政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规定》,购置配发行政执法记录仪30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1次,区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治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案件集体讨论,2021年共召开重大案审会2次、集体讨论案件6起。组织开展全区“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案件档案管理。

(四)加强执法实践,着力推动药品依法治理能力提升。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改进执法方式,以法治思维助推执法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效能。一是大力实施精准监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跨省通办”“全程网办”,2021年累计受理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4206件,全程网办率89.4%,压减时限1927个工作日,减免企业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30.7万余元,开展“服务进园区、监管有温度”活动8次,打造阳光政务;不断完善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全面推进“阳光药店”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聚焦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中药饮片、网售“两品一械”、高风险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和农村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1年,共组织查处“两品一械”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62起罚没款1340余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9起,严厉打击“两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两品一械”市场。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印发《关于推动药品监管领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21年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计划》,建立“两清单”“两覆盖”制度,对全区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100%法律培训,推动企业对内部员工100%实施岗位培训,引导企业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探索实施信用监管,坚持激励与惩戒并举,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宁夏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提出对企业信用等级实施“记分制”监管模式,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细化完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不断加强宣传共治。制订印发《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在全区开展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依托“药安早知道”普法科普宣传品牌,加大各类音视频作品、图文信息及宣传品创作制作和媒体合作传播力度,结合化妆品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广泛开展普法科普“五进”活动,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筛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宣讲活动,营造了药品安全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社会各界参与药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总体上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的能力还有待于加强二是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各项工作还需要加大力度。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多样,效果还不够明显。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彻执法为民理念,不断推进药品监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上台阶见成效。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筑牢理论根基。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开展执法人员庭审旁听活动,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药品安全监督执法本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积极谋划新年度工作措施,强化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注重顶层设计,加强与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集中解决重难点问题,提高督查督办力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利用局官网、“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报道,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法治审核职能。四是积极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创建工作。3月份,拟举办创建工作推进会,8月份形成创建工作自查报告,年底前接受自治区验收。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五是积极构建社会共享格局。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础建设项目,倾力打造“药安早知道”普法宣传品牌,制作一批“接地气”“聚人气”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作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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