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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2-12-12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14:30—17:00。

地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银川市十五中南门斜对面)。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2022年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岗位代码202201)、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岗位代码202202)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邮箱告知)。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

(二)有效户口薄(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站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扫描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扫描二维码)。

(五)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开具的本人银行征信记录证明(详细版)。

(六)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注明“药学”专业、硕士学位证书上注明“药学”专业的应聘者,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及所在学校盖章的相关证明(注明研究方向)。

(七)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院校录取材料、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护照及签证等证明材料。

(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写清:是否有最低服务期限、本人是否满足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所在单位出具红头带鲜章证明,主管部门签署“情况属实”、签署姓名并盖章确认。

(九)以“不受宁夏常住户籍限制”报考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等。

(十)《自治区药监局2022年直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请从附件中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成A4大小正反面纸质件)。

(十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信息、伪造有关证件等,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二)资格复审须应聘者本人携带所需材料按时到场进行审核,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后果自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及时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放弃声明。

(三)应聘者需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N95口罩)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聘者请主动联系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待研判通知后再行参加资格复审: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居家隔离人员尚未解除管控措施的;“我的宁夏”APP健康融合码为红码、黄码的;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形。

联系咨询电话:0951-6129100、6024459

公告附表:自治区药监局2022年直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正反面2页,打印在一张A4纸上).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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