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2021-12-10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我局“宪法宣传周”活动主要采取重点活动、媒体宣传活动、线上宣传等方式进行,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紧抓“三个关键”,力求接地气、见实效。

一是紧抓“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监管行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2月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结合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学习。举办“2021年全区药监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调训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基层监管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国家药监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络培训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两法两条例”(《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管条例》《化妆品监管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基本任务和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宪法法律的表率。

二是紧抓“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我局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场所张贴宪法宣传海报,门头滚动宣传标语,制作宪法宣传主题PPT和公益短视频在大厅LED电子屏播放。动员干部职工和“两品一械”从业人员关注“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全区2021年宪法有奖知识竞答。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处罚法释义》等辅导书籍400余册,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三是紧抓“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药品法治宣传教育,面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宪法、“两法两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宁夏系列活动,按照“一市一主题”方式,开展了“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药品(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实战演练”等活动。11月29日在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群众代表、媒体记者、企业代表走进药品检验实验室,近距离了解药品监管工作。12月4日,我局“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期宪法学习专题内容,通过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进一步提升“宪法宣传周”宣传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0951)5665663 传真:(0951)6042223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8号
邮编:750004 备案号:宁ICP备09000460号-4
网站标识码 : 6400000014  
本网站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8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