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现将2021年度我区化妆品质量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公告涉及在本区内抽检的6类化妆品110批次,其中膏霜类8批次,检验合格;发用类33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1批次;染发类28批次,合格26批次,不合格2批次;精华类14批次,检验合格;喷雾类7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1批次;面膜类20批次,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我局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化妆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