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
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法函〔2020〕493号)要求,我局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2016年以来,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都十分重视“七五”普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同时,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药监局党组2018年10月成立以来,共组织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普法工作。2019年以来,局党组把普法专项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先后安排415万元用于药品安全普法科普宣传工作。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法治工作,坚持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及终期总结。2018年10月,按照国家药监局和自治区普法办要求,全面开展了“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对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新媒体传播力等7个方面工作情况全面梳理汇总,并上报了评估总结报告。2020年8月,按照国家药监局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求,及时上报了“七五”普法工作终期总结材料。
(二)强化责任担当,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抓手,全面加强法治机关建设。一是学习新理念新思想。坚持把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把宪法知识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学法计划,先后2次邀请区内专家教授讲授宪法知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相继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学习宣贯活动,并依法制修订了《自治区药监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二是突出党内法规学习。将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讨论交流相结合,普遍掌握与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理论学习效果。三是狠抓“两法两条例”学习宣贯。新制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颁布后,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两法”宣贯工作的通知》,2次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两法”专题新闻发布会,通过我局“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政务号,发布普法宣传信息276条,邀请国家药监局政法司副司长吴利雅来宁宣讲《药品管理法》。2019年以来,全区共举办“两法”宣贯专题培训班13期,培训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发放学习资料350余套。
(三)丰富活动形式,大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注重把日常学法和集中宣贯结合起来,提升普法效果。一是开展集中宣贯活动。结合每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充分利用区内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宣传安全用药科学常识,通过走上街头集中宣传、邀请专家讲授,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升宣传效果。二是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八进”活动。结合安全用药月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宣传活动,采取普法大讲堂、化妆品快速检测、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答等形式,大力宣传依法监管理念和安全用药常识。2020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活动,积极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三是创新方法形式开展普法活动。“七五”普法期间,我局自主拍摄的5部普法宣传微视频,在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播出,申请开通“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2020年5月在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周榜列第5位。同时,注重将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与药品安全监管中心工作相结合,采取网络知识竞赛、试验室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2019年以来,共组织面向公众的各类普法宣传3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册18000余份。
(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通过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普法责任落实。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印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内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标准清单。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质量抽检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等多项制度规定保障依法行政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目前局机关有注册志愿者60余名,定期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2期,积极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2次。2019年,我局有54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了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证换证考核。三是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印发宁夏药监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目前,我局现有公职律师2人、法律顾问2人,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立足执法实践,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作为履行监管职能的重要任务来抓,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一是落实党政同责要求。2016年以来,结合药品安全监管实际,不断完善法规制度,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有力推动了全区各级政府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二是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我局开展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此项工作被列入“2020年度自治区法治为民五件实事”之一。集中开展了药品“净网2018”、化妆品“靓发行动”等多个专项治理行动。今年以来,我局统筹安排“两品一械”抽检任务2836批次,国家抽检任务提前3个月完成,目前抽检任务完成率98.89%。开展中药饮片、高风险医疗器械、“五大类”出口防护用品和化妆品“美妆行动”等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药监部门共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5755家次,共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95件,收缴罚没款500.77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七五”普法期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能力还有待于加强。机构改革后,全区总体监管力量不足,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少,一线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宣传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手段还需要改进。应用传统方法,利用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然是目前的主要手段,应用新媒体、网络新语言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还比较单一。三是普法宣传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工作和药品安全知识需求多、了解少,误解多、理解少,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仍需要加强。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药监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聚焦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弱项、补短板,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局党组议事日程,集中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关键,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纳入各类教育培训学习内容,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举办培训班和邀请专家讲授相结合的方法,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落地。
(二)突出重点宣贯。结合《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和《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管条例》《化妆品监管条例》及配套制度的出台,通过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开拓线上线下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大学习宣贯力度,保障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
(三)创新方法手段。在应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持续开展药品安全法律知识“八进”活动的同时,用好“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的推广应用,结合执法实践,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执法信息公开和风险监测解读等工作力度,提升公众安全合理用药的科学素养,提升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感、满意度。
(四)提供有力保障。制定全区药品安全“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专项经费投入,依托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完善普法宣贯信息化手段,加快职业化专业检查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积极创建法治机关示范单位,推动普法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陈思宇,联系电话:0951-5665659,18295109532)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20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