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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政策法规处 2019-09-17

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分别于2019年6月29日、2019年8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做好“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宣传贯彻“两法”的重要意义

《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健全了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法律制度。《疫苗管理法》是世界首部疫苗管理综合性法律,将中央部署的疫苗监管新举措以法律形式进行了固化。抓好“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对保障药品疫苗质量安全,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两”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确保把“两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为“两法”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二、认真抓好“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切实抓好重点人员的学习培训。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主要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带头学习。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紧密结合监管实际,强化一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指导和督促本区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使用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两法”相关内容,从法律层面规范企业的行为,让企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开展面向社会大众的“两法”宣传。“两法”的实施,对于增强百姓用药安全,重塑人民群众对疫苗安全的信心意义重大。深入开展“两法”的普法宣传工作,面向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和人民群众解读法律法规要求,普及药品知识,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各单位、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任务和具体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执行,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可参照自治区药监局宣传贯彻“两法”任务分工方案实施。

   (三)创新学习宣传方法。把学习宣传贯彻“两法”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宪法宣传日等品牌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两法”“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开设专题专栏,组织业内专家,深入解读“两法”的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法”作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措施来抓,形成“局长主抓、分管副局长负责、具体责任单位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两法”学习宣传贯彻。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结合监管实际,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和完成时限,各负其责,积极开展“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学习宣贯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及时反馈。结合药品日常监管工作,区局将把“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各单位要将学习宣贯中的亮点工作和问题及时报送自治区药监局。

联系人:海建锋电话:0951-5665659

附件:自治区药监局宣传贯彻《疫苗管理法》和《药品管

 理法》任务分工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药监局宣传贯彻《疫苗管理法》

和《药品管理法》任务分工方案

    一、认真抓好抓实“两法”的学习培训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法”作为当前药品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学习培训,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效果。

    1、发挥领导干部学习“两法”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学在前、作表率,主要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把“两法”纳入到局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的学习内容,每月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两法”内容学习。

    责任部门: 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局机关各党支部、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9年9月至11月

    2、集中开展药品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10月中下旬,稽查局、政策法规处联合面向全区举办“两法”内容培训班,深入解读“两法”的相关内容,紧密结合监管实际,强化一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两法”,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责任部门:稽查局、政策法规处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

    3、做好疫苗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贯彻。重点指导和督促区本级内从事疫苗流通配送和接种单位和企业“两法”宣贯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实施“两法”。

    责任单位: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处

    完成时限:2019年9月至12月

    4、积极开展网上“两法”知识竞答活动。11月前,在“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开展“两法”专栏知识竞答活动,每周推出20道“两法”相关知识题目,组织全区药品监管人员和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竞答活动。

    实施部门:政策法规处、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至12月

    二、推进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两法”宣传活动

    5、开展药品疫苗安全进社区公益活动。9月至11月期间,面向全区组织一次“两法”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及社区医院,发放药品疫苗安全知识手册,集中开展贴近生活的药品疫苗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向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9月至11月

    6、开展“两法”宣传进企业活动。利用监管人员深入企业、连锁药店监管的间隙,向制药企业、药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让监管对象能够知法、懂法、守法。

    责任部门:药品流通处、药品生产处

    完成时限:2019年9月至11月

    7、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开展一次“送法”下基层活动,深入我局驻村扶贫点,与扶贫群众零距离接触,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农村群众普及“两法”相关内容,助力科技扶贫攻坚。

    责任部门: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9年9月至12月

    三、利用媒体平台做好“两法”学习宣传活动

    8、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借助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平台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众解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利用“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推送“两法”宣传公益信息。

    责任部门: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9、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局门户网站、“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内容。每周在局门户网、微信公众号药安早知道上推送两篇关于“两法”的最新解读内容。。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9年8月至12月

    10、纳入“宪法宣传周”活动内容。2019年“12.4”第六个国家宪法宣传日和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契机,12月4日组织人员上街宣传《宪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1、适时发布药品疫苗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按照2019年度全区药品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将药品疫苗监督抽查信息向社会公示,同时作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

    责任部门:稽查局

    完成时限:2019年8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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