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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组分知多少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9-21

化妆品原料组分种类繁多,清楚了解化妆品组分及其禁用组分、限用组分及准入组分,对于科学选购化妆品至关重要。

两大基本构成部分

化妆品由基质原料和配合原料组成。

基质原料是构成化妆品基体的原料,在配方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包括油脂、蜡、粉类物质、水和有机溶剂等。油脂和蜡类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油性原料,是组成膏霜、乳蜜等乳化型和油蜡型化妆品的基质原料,主要起滋润、柔滑、护肤、护发等作用。粉类物质是构成香粉、粉饼、胭脂粉等各种粉类化妆品的基质原料,主要起滑爽、遮盖、吸收等作用。水和有机溶剂主要起稀释、溶解等作用。

配合原料是使化妆品成型、稳定或赋予化妆品以芳香和其他特定作用的辅助原料,主要包括着色剂、赋香剂、防腐剂、抗氧化剂、防晒剂和其他添加剂(保湿剂、黏合剂、收敛剂、稳定剂、特殊功效添加剂等)。配合原料在化妆品中所占的比重虽不大,但作用极为重要,而且添加过程中一定要掌握好度,用量不够,起不到作用;过量使用,则有可能对人体有害。

禁用组分不能人为添加

化妆品禁用组分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原料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物质。禁用组分一般而言是具有毒性或危害性较大的物质,这类物质在化妆品中人为添加会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列出的禁用组分共1388种(类)。

部分禁用组分不具有任何功效,经化妆品原料带入,或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带入,最终在化妆品中微量存在。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组分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即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对于网络上经常出现的“香水有毒”“口红含重金属”“某某知名品牌化妆品检出有毒有害物质”等信息,消费者应理性对待。“检出”不等于有害,禁用成分是否会产生危害与其接触剂量有关。只要通过风险评估证实含有微量杂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即使检出有毒有害物质,该化妆品也是安全的。

禁用组分不能人为添加到化妆品中,但因为部分禁用组分是具有一定功效的,一些企业为迎合消费者“急于求成”的心理,在化妆品中违法添加可以快速起效的物质,例如向化妆品中添加氯化汞、氯化氨基汞、氢醌等禁用物质,以达到快速祛斑美白的效果等。因此,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规产品,不要迷信所谓具有“特效”的化妆品。

限用组分使用有要求

化妆品限用组分是指在限制条件下可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技术规范》列出的限用组分共47种(类)。

由于安全性等问题,限用组分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受到限制,限制内容涉及使用范围(例如氯化羟锆铝只能作为抑汗剂,用于抑汗除臭类产品)、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例如用于祛痘类产品的水杨酸,最高浓度不能超过2%)、原料纯度(例如用作pH调节剂的三乙醇胺,纯度必须大于99%,纯度低的不能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原料或终产品中的杂质限量(例如使用三乙醇胺除了要关注纯度外,还要关注原料中二乙醇胺的残留、终产品中亚硝胺的可能风险等)等。此外,化妆品添加限用成分后,如有必要,还需在标签上标注相关内容,例如使用果酸后,皮肤会变得敏感易晒伤,产品需标注“应与防晒产品同时使用”等警示语。

4类成分实施准入制度

化妆品组分除了包括不能使用的禁用组分、限制使用的限用组分以外,还包括批准后才能使用的准用组分。

准用组分主要是一些功效成分,常用作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和染发剂。市场上具有防腐、防晒、着色和染发功能的化学物质有很多,为安全有效地发挥化妆品功效,我国实施准用制度,即对于经过安全性评估证明安全的具有防腐、防晒、着色和染发功能的化学物质,允许其在限定使用范围和限定浓度下用于化妆品,必要时通过警示用语告知安全风险。未纳入准用组分的其他具有防腐、防晒、着色和染发功能的化学物质,不能随意用于化妆品。购买化妆品时,应理性对待“新一代无毒无害防腐剂”“植物防晒剂”“纯天然染发剂”等广告宣传,目前,我国未批准任何一种植物防晒剂成分,也未批准过纯天然染发剂成分。况且,即便是纯天然成分,其中的功效成分依然是化学物质,纯天然不等于安全无毒。

(摘自2020年06月11日《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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