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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完成2022年度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任务

信息来源: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2-12-22

自治区药监局按照2022年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要点,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树立风险意识,坚守质量安全和执法监管廉政安全“两条底线”,圆满完成药品生产环节监管任务。

一是抓日常监管,编织全覆盖“防护网”。制定全区药品生产和特殊管理药品监督检查计划,对正常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配制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是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停产复产行为。督促4家药品生产企业提交了停产报告,对2家企业申请恢复生产或生产线按照GMP的要求进行了现场检查。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6家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对8家生产企业和3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线上督导,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是开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中药生产专项检查,明确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对正常生产的17家中药生产企业开展了21家次的现场检查。是开展集采中选药品专项检查。按照国家药监局的安排,对2家企业4个集采中选品种(国家和省际)生产、质量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了集采中选药品品种档案、变更台账,实时掌握集采中选品种质量信息,确保集采中选品种安全有效、质量可靠。是完成有因检查及风险排查。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完成有因飞行检查组织3家药品生产企业对2个中药材、1个中药饮片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医疗机构制剂日常监督检查。以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为重点,对全区正产配制的5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了日常检查。

自治区药监局依据检查结果,结合风险隐患,对存在问题监督整改,约谈了8家企业关键人员,并下发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紧绷药品安全防线,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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