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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调研工作

信息来源:综合处  | 发布时间:2022-07-05

为严查严防严控“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风险,持续筑牢药品安全防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推动各级监管部门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治区药监局于6月13日-24日对全区各市县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了督促调研。本次督促调研活动由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带队组成5个督导组,分赴5市24个县区的228家“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阳光药店”建设、“规范药房”推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调研,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案源线索,向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了移交。

本次督促调研活动在确保国家药监局8个重点联系单位(银川市、石嘴山市,贺兰县、平罗县、青铜峡市、彭阳县、西吉县、中宁县)全覆盖的基础上,延伸到每个县(市、区),聚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定的22个方面突出问题,突出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区域的抽查暗访,覆盖了新开办企业、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医疗美容机构等专项整治重点对象。调研过程中,针对部分经营使用单位药品未按阴凉储存规定存储、执业药师不在岗、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现场指导企业就地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作《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调研发现问题反馈清单》,移交给属地监管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各调研组在国家药监局8个重点联系单位调研结束时,分别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各重点联系单位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反馈,对下一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并与各单位共同商讨制定工作措施,帮助其进一步聚焦重点、强化落实,探索创新加强监管的制度办法,力促走在全区各市县前列,努力为全国药品监管提供宁夏做法、做出宁夏贡献。

自治区药监局强调,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任务重、责任大,各级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提高对专项整治的认识,特别是国家药监局确定的重点联系单位,要在深入、严控、严打上下功夫,出新招、施新策、创亮点、育典型、出经验、见实效、走在前,聚力打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示范点。要以重点问题为导向,梳理排查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靶向性解决问题。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坚持正确导向,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的浓厚氛围。要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敢于深挖案件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案件查办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提升监管能力,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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