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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地方标准

信息来源:自治区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发布时间:2021-11-26

宁夏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实践,是推动全区食品药品高质量发展的民生工程。2020年8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明确要用3年时间,将宁夏全域建成“以落实‘四个最严’为引领,以互联网智能监管为支撑,以提升保障水平为核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区”,促进宁夏食品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

宁夏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部署要求,结合“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在对全区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基层药械使用单位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向自治区药监局提出“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考核目标”的建议,并被采纳。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评价验收细则》地方标准,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列入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考核细则。

随着该地方标准的实施,必将极大地促进和提高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宁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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