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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以最严监管坚守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

信息来源: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1-11-24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把产品备案源头关,加强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整治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宣传,守住了地产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安全用妆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组织对全区6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11家次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般缺陷5项,下达限期责令整改1家,对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抽检地产化妆品产品25批次,合格24批次,合格率96%。   

今年以来,自治区药监局制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有效落实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化妆品备案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完成14家企业 213个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的质量检查工作,检查率达到总备案产品的75%;完成国家局分配我区的17批次备案产品的质量督查任务,发现问题产品13件;通过检查有效把关备案产品质量,严把化妆品“出品”源头关。

自治区药监局以最严格的监管,深化生产企业检查。举办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对6家生产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4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督促6家企业建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防控质量安全风险“两个”清单,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最严厉的处罚,推进流通市场整治。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开展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在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中,集中对全区化妆品网络销售的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网店和自建网店等95家单位进行了检查,查询数据信息706条,对1家违法行为责令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假冒化妆品清查工作,先后10次印发通知对国家局和兄弟省局通报的“露诗娅水动力润颜四合一”、“诺必行婴宝护肤霜”等批次假冒化妆品产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停止销售、依法查处等工作,进一步净化我区化妆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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