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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部署开展化妆品 “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信息来源: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1-11-17

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整顿和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分动员部署和自查整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重点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和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和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化妆品。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关于网络销售化妆品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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