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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开展疫情防控所需药械专项应急抽样工作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1-15


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为加强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通知》(国药监法﹝2020﹞3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抽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药监药管函﹝2020﹞38号)精神,我中心与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商榷,联合制定了《开展疫情防控所需药械专项应急抽检工作方案》。

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我中心分2个疫情防控专项抽样小组,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行动迅速,深入到银川地区药械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完成了连花清瘟胶囊、盐酸阿比多尔片、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等10个品种32个批次的疫情防控专项抽样工作。目前,专项应急抽检的样品已按要求送达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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