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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0-12-03

为切实落实市场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平罗县市场监管局立足企业需求,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之际,多措并举送法上门,大力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让化妆品经营单位在家门口接受普法,受到各级化妆品经营单位的一致好评。

一是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10月26日以来,在全9个市场监管所举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培训班9场次,每场培训都集中了所辖区化妆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等,截至目前共培训全县化妆品批发公司、零售企业、美容美发机构、大型商场、直销企业、宾馆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共1200余人。培训班以新颁布的《条例》为主要内容,详细解读了化妆品储存运输、广告宣传、标签标识、进货查验等规定,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常见的问题,结合新条例内容,精准指导,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深入基层、社区、公园开展宣传。县局执法人员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加大对新旧法过渡期《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单位及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努力做到人人知《条例》、人人守《条例》、人人用《条例》,推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食药安全宣传广场等,采用滚动播出标语、法条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帮助公众进一步了解化妆品知识,提高安全用妆意识。

三是结合经营单位检查开展宣传。结合本年度化妆品日常监管、美容机构化妆品专项、医疗美容专项等专项整治工作,现场向经营户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讲解相关法条,指导建立账册,将新《条例》的宣贯工作引向深入,为下一步依法监管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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