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药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发挥稽查“利剑”作用,查处了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违法案件。
截至11月底,全区共计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违法案件346件,同比增长26.74%,收缴罚没款共计338.5万元,同比增长1.14倍。其中:办理药品案件257件,同比增长20.66%,收缴罚没款共计222.1万元,同比增长1.16倍;办理医疗器械案件39件,同比增长50%,收缴罚没款共计107.1万元,同比增长1.26倍;办理化妆品案件50件,同比增长47.06%,收缴罚没款共计9.3万元,同比增长20.78%。有力打击了药品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区药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