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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启事

信息来源: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2-04-07

为规范全区药品检查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自治区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4月14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联系人:王诚、王涛、黑生虎,联系电话:0951-6010325、5665630,电子邮箱:nxypltjgc@163.com,传真:0951-6042223,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邮编:750004。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查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20406.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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