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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夏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19-12-04

为深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医疗器械现代物流的发展,规范我区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服务和监管,更好地促进我区医疗器械流通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区实际,组织起草了《宁夏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及有关物流经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截至目前,共收到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宁夏通昶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6条。其中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提出2条修改意见;宁夏通昶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出4条修改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讨论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宁夏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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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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